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
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14年12月25日
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经2014年12月25日七届四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依据六合区教育局2011年2号、7号,2012年8号,2014年54号文精神,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奖励先进,倾斜一线;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校在聘用合同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实施办法:
(一)基础奖(占补贴总额33%)
发放条件:
1、恪守“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三要八不准”、教育部《六条禁令》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确保职责范围内安全无事故。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详见(出勤考核办法)。
4、未发生教代会通过的《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的违规行为。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凡符合上述发放条件的发给其本人绩效理论测算数的33%,不符合的酌情扣减。具体办法另定。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两年的教职工,由于个人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以离职休养,其待遇为局统筹后本人绩效理论测算数的70%。
(二)课时津贴(占补贴总额48%)
凡兼任工作达到标准工作量人员的课时津贴为220元/周,超出或低于周标准工作量的其课时津贴同比例增减:
附:关于标准工作量的界定:根据2001年市编委、教委、财政下发的有关规定参照其它学校的做法以及学校实际,确定学科教师的周课时数如下: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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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课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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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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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课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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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及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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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后及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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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及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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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后及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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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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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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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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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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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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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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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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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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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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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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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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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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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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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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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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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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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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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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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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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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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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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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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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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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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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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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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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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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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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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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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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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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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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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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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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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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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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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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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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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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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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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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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课时数根据实际上课时数据实计算,每四周公布一次。
2、期中、期末考试根据监考时长计发,标准为20元/小时,期中期末阅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费用标准为:语文6课时/人次,其他科目4课时/人次。
3、备课量等于上课量的科目在原授课时数的基础上增加1节/周。
4、校本选修课(包括足球选修课)按所在学科标准津贴计算,组织课间操(含大课间活动)的体育教师每三次计1课时,组织足球大课间活动的体育老师每三次计1课时。
5、距退休不满5年教职工或者教龄满三十年任课老师(含行政)增加课时数补贴,标准为66元/周。
6、获得中级职称任课老师的课时津贴在上述津贴的基础上加1元/节,高级职称加3元/节,特级(教授级中高职称)加5元/节。
7、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长期休假(如产假等)人员在法定假期内除了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外,福利性的津贴照发。
8、对于事假、生病等未上班人员,其基础性工资发放办法按有关文
件执行,不发绩效工资。
9、对因选科变化、结构性调整带来的部分学科人员整体性富余,应鼓励任课不足的教师在其它岗位兼职,兼课兼职总量严重不足(以学期为计算单位)的补至同学科标准课时数的50%(不服从兼职安排的除外),学校大型活动加班及晚自习值班时优先考虑兼课不足的教师。
10、集训班老师选聘、考核奖励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会另行制定。
11、经学校批准的代课给予30元/节的补助。
12、兼职人员,学科教师兼职教辅岗位的工作量依据其承担的实际工作酌情计发;未担任教学任务的学科教师在教辅岗位上工作的按后勤岗位计发工作津贴。
13、将后勤系统岗位定编定责以后,分岗位确定各岗位工作量系数(注:将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定为1,后勤系统各岗位根据专业化程度、作息时间、岗位艰苦程度等,在0.5-1.2范围内确定相应系数),采用工作内容总额包干或调休办法控制加班数量,年级安排的加班其费用由年级组支付。后勤各岗位职数、周工作量系数及考核办法另订。
(三)职岗津贴(占补贴总额10.5%)
1、班主任津贴(占补贴总额6.5%):500元/月,(上半年按5.5个月,下半年按4.5个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下同),由德育处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细则见《班主任考核方案》。
2、教研、备课组津贴(占补贴总额1.5%):教研组长、高考及学业水平测试学科的备课组长津贴260元/月。
其他学科的备课组长津贴200元/月。
教研组长兼任所在年级的备课组长,津贴标准上浮20%,未担任备课组长的教研组长、各级名师应积极参与备课组工作。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人员名单每学期(年)由教务处、研训处、年级组共同研究后提出,由学校发文确认,其津贴每学期结束由三部门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办法另定)。
备课中心组成员津贴:按学科周课时数确定人员数,3课时/周以内(不含3课时)不设中心组成员;3-5课时/周设中心组成员1人;6-8课时/周设中心组成员2人;9课时以上/周设中心组成员3人。中心组成员津贴按140元/月·人标准发放。中心组成员由备课组长提名,报年级组和教务处审该批准,由教务处发文确认;若中心组成员不确定,则由备课组长按其组内成员实际分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配。
3、行政人员津贴(占补贴总额2.5%):
根据区教育局2011年7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实际,在按规定课时兼课(注:校长书记兼课1/4、副校长1/3、中层1/2)的基础上,若年度考核优秀,则校长书记、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行政分别享受全校教师年均补贴额的1.5倍、1.4倍、1.3倍、1.2倍;考核合格的,分别享受全校教师年均补贴额的1.4倍、1.3倍、1.2倍、1.1倍;考核基本称职的,分别享受全校教师年均补贴额的0.8倍、0.7倍、0.7倍、0.7倍;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
备注:
(1)校级干部考核由教育局组织,中层干部的考核由校务会组织。优秀人数不超出考核数的15%。
(2)行政人员兼课多于标准课时数的,其超出部分增发课时费不计算在总额中,兼课低于标准课时数的,低于部分在补贴总额的基础上扣减课时费。
(3)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所进行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将不再发放各种补助。
(4)学校行政人员(含享受行政津贴人员)编制数按区教育局最新制定的文件或批复为准。
(四)教育教学成果的奖励(占补贴总额6%)
在正式组织的奥林匹克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获得国家级、国际级奖章,其辅导教师的奖励由校务会专门研究,并在绩效工资外渠道列支。省级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体育竞赛按《体育训练实施方案》奖励,其它方面的竞赛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同一学年度同一名称(系列)竞赛同一辅导教师获奖总额不超过3000元。
学生推进率、学生满意率高于年级平均水平的任课老师;教学常规检查评比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老师;课题、论文、师徒结对中成绩突出的老师;各种先进、荣誉称号获得者应有相应的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为体现“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在绩效总额增加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教育教学过程及绩效考核方面的投入,设立学年度专项奖励基金,表彰在师德、教育教学、教科研、竞赛、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表彰对象由部门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在材料公示、民主测评,由普通教师占主体的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相关标准评定后,经校务会审核批准产生(具体办法由校务会制定)。
(五)加班补助(占补贴总额1.5%)
在保证在校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减少加班数量。原则上采用调休办法解决,如不能调休的则应给予适当的费用补助。大型活动安排在工作日进行。
学期结束,对加班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六)预留金(占补贴总额1%)
为保证本办法的正常实施,需设立预留金,使用预留金应遵循:
1、前述各项奖励的余额部分归集到预留金中
2、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未按时出勤、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师,视具体情况应减发基础性地方补贴,扣减的基础性地方补贴归集到预留金中。(具体办法另订)
3、使用预留金项目标准应由校务会研究决定,学期结束时应向校教代会报告,并作为下一年度文件修订的依据。
4、学期结束预留金多余部分作为公共福利发放给全体教职工。
5、如预留金不够,则不足部分按每人全年奖励性补贴总额同比例进行调减,其中班主任津贴不调减。
四、考核办法与结果运用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补贴发放考核工作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政工团中层处室主要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按月考核,按月公示,资料装订存档,接受查询。
2、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安排、工作量的确认、教学工作的评价、教学成果的考核、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的考核,由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课时每四周公示一次。
3、对班主任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4、对教职工教科研成果由研训处负责。
5、对各种先进人员的评比考核表彰由校党委负责。
6、对教职工的考勤,由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进行,办公室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7、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方案实施监督小组,对加班费、评优、成绩奖励、预留金的使用情况及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年终在职代会上公布审核结果。
8、学校设立仲裁委员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由仲裁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做出裁决。
9、考核成果的运用:教职工考核的结果是发放补贴的主要依据。也是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程序:
1.本方案经教代会或方案领导小组通过并报六合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方案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5日